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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5-07-08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对《行动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发展大势、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突围、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破解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等困难挑战,省经信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行动方案》,体系化、规模化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攻坚,助推产业改造升级,重塑产业竞争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总体考虑。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以新一轮技改焕新行动和试点城市为抓手,以国家级试点城市、省级试点城市及省级试点县“三级试点”为载体,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政策,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聚力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注重盘活存量、精准引进增量,围绕创新、市场、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目标,“省市县”“点线面”一体推进,提升转型服务供给能力,降低转型成本,确保转型实效。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梯度改造。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分领域、分类型、分阶段、分资产结构推进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进平台”,重点推进“三类企业”梯次改造,即:小微企业轻量级改造、规上企业规模化改造、专精特新企业集成式改造。选树一批转型标杆,推动中小企业“看样学样”。
三、主要内容。从转型动能、转型路径、转型支撑等维度,细化提出5个方面、16条具体举措。一是全面激发企业转型动能。包括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待转型”企业库;实施咨询诊断,梳理企业转型痛点;匹配转型需求,明确企业转型目标,实现 “一业一策”“一链一策”等挂图作战。二是分级推进城市转型试点。包括强化国家级城市试点引领,提速推进武汉、襄阳、宜昌等试点,带动50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巩固省级城市试点先行优势,建立完善政策激励、服务商培育、典型示范等机制;夯实工业大县试点转型基础,推进县域中小企业规模化、普惠式改造转型等。三是分类开展数字化改造。包括推动小微企业轻量级改造,加快实现规上中小企业初始级数字化转型应改尽改、规下中小企业愿改尽改;推动规上企业规模化改造,促进行业骨干企业实现智能化、链上配套企业普及数字化;专精特新企业集成式改造,实施重点场景深度改造、软硬件一体化改造等。四是梯次推进“点线面”一体转型。包括“点”上选树具有示范效应的转型标杆,梯次培育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线”上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链式”转型,带动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标准统一的数字化改造;“面”上推广以集群和园区为单位的“块状”转型,带动集群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等。五是全面优化转型生态。包括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展“数字+”场景育新行动;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增强“小快轻准”产品易用性及开发便捷性;完善数字化转型服务载体,打造满足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的工具箱、资源池、案例库等;加强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
编辑:郭妍捷
责编:李 茜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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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5-09-09
现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25〕27号)(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政策亮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公共资源更加公平高效配置,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为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尽快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性成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意见》,聚焦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紧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各主要环节强化监管措施,为促进公平竞争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7个部分,共提出21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加强招标管理。包括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标标的管理,加强代理机构管理等3条措施。
第二部分:规范投标行为。包括推行投标人信息公开,建立串通投标预警处理机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优化开标流程。包括完善“不见面开标”模式,健全异议处理机制等2条措施。
第四部分:创新评标模式。包括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加大“暗标盲评”实施力度,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等3条措施。
第五部分:改进定标机制。包括优化定标规则,深化“评定分离”改革,强化合同履约管理等3条措施。
第六部分:推进数智应用。包括探索实施“人工智能+”招标,试点推进“人工智能+”评标,全面开展“人工智能+”监管等3条措施。
第七部分:健全协同体系。包括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各类监督贯通等4条措施。
三、主要政策亮点
一是聚焦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管理。围绕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5个环节,坚持系统思维,从小切口出发,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提出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投标行为、优化开标流程、创新评标模式、改进定标机制等五方面14项具体举措,实现从“标的管理”到“评标管理”各环节要求明确化、具体化。
二是聚焦难点问题,破解堵点症结。对照招标投标领域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比如,针对规避招标问题,提出以固定资产投资代码为唯一标识,推行招标项目“一码管理”,贯通投资项目审批信息、招标信息、建设管理信息,推动实现应招尽招。针对串通投标、合同违约问题,提出了引入智慧监管、强化信用惩戒、加大履约管理力度等措施。针对评标问题,提出大力推进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探索实施“暗标盲评”等措施。
三是聚焦数智应用,提升治理效能。以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穿透式监管,瞄准重点环节推出新举措。比如,在招标环节,提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招标文件合规检测。在评标环节,提出建设完善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开展智能辅助评标改革试点。在监管环节,提出统一使用省招标投标智慧监管系统,建立健全“预警—分办—处置—督办—反馈”闭环机制,实现对标前、标中、标后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四是聚焦协同联动,强化监管合力。用好用足现有监管、查处等手段,推动各方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态势。比如,在明确部门职责上,提出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分领域编制监管责任清单,着力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在推动监督贯通上,提出建立招标投标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健全案件同步查办机制。
编辑:王立源
责编:胡芳华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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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5-07-02
现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襄阳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5〕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政策亮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三农”发展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襄阳农高区建设工作,明确将襄阳农高区作为省级建设重点。
襄阳建设农高区具有较强的支撑条件。一是区位优势明显。襄阳居汉江流域中部、南襄盆地腹地,自古就有“南船北马”“七省通衢”之称;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南北过渡和东西兼顾的气候特征,区位优势明显、农业生产自然条件优越、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二是产业基础扎实。襄阳是农业大市,粮食产量、猪牛出栏量常年位居全省第一位,是全省唯一粮食产量过百亿斤的大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872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5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三是科研实力雄厚。襄阳是全国首批“创新驱动示范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2家,总量居全省第二。农高区范围内,建有武汉理工大学襄阳示范区、襄阳市农科院等7家高校科研院所,拥有13家涉农高新技术企业、52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8个省级以上双创孵化载体。同时,华墨香黑米、高蛋白玉米、植物疫苗等一大批先进农业科研成果在农高区建有试验示范基地。
为抢抓新一轮农高区创建机遇,大力推进襄阳农高区建设,打造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25年6月24日,省政府正式印发《若干意见》。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六大部分、22条举措。
第一部分,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引领高地。提出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突破性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智能农机装备产业、探索绿色高效种养模式、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等七个方面措施。
第二部分,加快打造区域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明确强化创新主体引进培育、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聚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四个方面措施。
第三部分,加快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提出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等三个方面措施。
第四部分,加快建立农业交流合作开放高地。提出加强交流互鉴、深化联合创新等两个方面措施。
第五部分,加快打造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明确创新管理运行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两个方面措施。
第六部分,加快完善政策支撑保障体系。提出加强资金支持、金融服务、用地供给、基建保障等四个方面措施。
三、主要政策亮点
《若干意见》围绕“建什么、怎么建、如何保障”等,构建系统政策框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以下政策亮点:
一是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①围绕重点产业,支持建设一批产业园区、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综合应用示范基地,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科研成果。②瞄准生物育种、合成生物、农业微生物、蛋白源替代、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科技前沿,着力构建技术驱动、绿色低碳、高质高效的农业新质生产力体系。③示范推广“猪沼粮”、稻油和玉米大豆复合种植等绿色高效种养模式,提升农业生产效益。④支持襄阳农高区与武汉国家农创中心融合发展,共建高水平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集成攻关和协同研究。⑤整合政策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襄阳农高区创新创业。⑥探索建立国际合作区,与农业发达国家(地区)举办科技文化交流活动,推进国际先进农业技术引进与产业孵化。
二是聚焦体制机制改革。①探索建立“管委会+运营公司”的管理架构,组建襄阳农高区发展运营公司,健全相关工作推进机制。②强化襄阳农高区与武汉国家农创中心规划统筹和一体化设计。③全域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④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探索“折资入股、保底分红”“土地流转、返聘打工”“分类代耕、托管经营”等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推动耕地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聚焦要素支撑保障。①省直相关部门统筹各类资金,2025—2030年每年不少于10亿元,以项目建设的形式对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等方面予以支持。②省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园区产业发展,支持市级农高区产业发展基金扩大规模。③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④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予以兜底保障。
编辑:梁唯雅
责编:胡芳华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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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5-06-12
现对《“创响荆楚”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鄂政发〔2025〕1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政策亮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回信时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年的成长和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让广大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天地中更好展现才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省委书记王忠林强调,要着力抓好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面优化资金、应用场景、宣传推介等服务;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强调,要面向全省两百多万高校师生大规模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创新创业,努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为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湖北创新务实推进“抓创业促就业”系列行动。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创响荆楚”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行动方案》,部署大规模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进一步释放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潜力和活力,推动构筑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微观经济基础,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高地、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方面,其中重点任务聚焦解决“有人创业、有钱创业、有平台支撑创业”关键问题,提出了19条举措。
(一)培育壮大创新创业队伍。聚焦解决“有人创业”问题,坚持“新需求倒逼新供给、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双重逻辑,明确重塑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体系、重构创新人才培养范式、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科创路演、打造创新创业精品赛事、完善学生创业管理制度、健全教师创新创业人事管理制度、优化教师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健全创新创业激励免责机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等10项举措,强化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生力军作用。
(二)优化创新创业降本和融资服务。聚焦解决“有钱创业”问题,坚持股权投资做引导、债权融资做增信、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开募资做培育,明确切实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重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等4项举措,大力推动科技金融创新,赋能师生科创企业发展。
(三)系统重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聚焦解决“有平台支撑创业”问题,明确建设高能级高校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一体化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专业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多层次产业培育平台等5项举措,增强高校研发实力、师生实践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创业孵化效能。
三、主要政策亮点
《行动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系统解决好创新创业所必需的“阳光、土壤、空气和水分”问题,为广大高校师生“想创业、能创业、会创业、创好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引导、专业培训、要素支撑和环境保障,突出以下政策亮点。
一是突出创新创业人才立体化培养。构建“通识教育+创业微专业+特色强化班+创新创业学院”的教育模式,推进高校院系重组和学科重塑,构建与“四新”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商科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全省在校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100%覆盖。
二是突出创新创业主体全周期服务。提出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首次提出建设全球科创路演中心,建立与投资基金、孵化平台对接机制。首次提出设立“金种子”“银种子”师生创新创业专库,为科创企业上市募资提供全流程服务。
三是突出创新创业平台系统性重建。支持高校新增省部级以上科创平台50个,建设未来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特色学院100个,建立产学研创新联盟,搭建能够更好促进技术转移、专业孵化、供需对接的成果转化平台,更好服务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
编辑:胡芳华
责编:梁唯雅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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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5-05-25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力助企解难推动中小企业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5〕1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推动我省创新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强科技、壮产业、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当前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困难。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经信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进一步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激发活力、稳健发展,为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的市场主体支撑。
二、总体考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施策。紧扣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聚焦中小企业反映突出的成本高企压力、融资难融资贵、市场开拓难、回款维权难、服务不完善五大核心难题,以问题为导向形成“降本增效—融资支持—市场拓展—权益保障—服务升级”五位一体政策框架。
二是坚持固本强基,突出普惠长效。在政策措施设计上,突出普惠性,注重面向全量中小微企业群体;突出市场性,弱化单一财政奖补政策,形成“政府搭台、市场唱戏”的良性机制;突出长效性,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三是坚持创新务实,确保落地见效。坚持以改革破局促创新,力求以改革的手段破除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量化指标硬约束,每一项措施尽可能以具体数据予以量化;以政策兑现抓落实,明确研究制定政策兑现全流程工作标准等内容。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若干措施》共5部分、24条。
(一)着力缓解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包括7条措施:一是降低用工成本。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给予技能提升补贴等。二是降低用能成本。深化电价机制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争取陕武、金上直流送电优惠价格等,力争2027年底成为“华中电价洼地”。三是降低用地成本。调整土地出让底价,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逐层递减,“零增地”技改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等。四是降低物流成本。建强“水铁公空网”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支持湖北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力争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五是支持技改降本增效。降低中小企业申请技改补贴门槛,给予技改贷款贴息支持,2027年底实现市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全覆盖等。六是落细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支持中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以及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七是规范涉企收费。完善各类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等。
(二)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包括5条措施:一是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落实优化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等,力争2027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突破3万亿元。二是提高信用贷款比例。以现代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提升链属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获得性,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等。三是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统筹发挥各级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及国资母基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项目加大投资支持力度等。四是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优势。建设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服务体系,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等。五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给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50%贴息等。
(三)着力破解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难。包括5条措施:一是全力提振消费需求。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办好乐购湖北系列促消费活动,发放消费券等。二是支持提升产品竞争力。深入实施“三品”行动、“湖北精品”培育行动,支持建设研发共享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等。三是大中小融通促进。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深化供应链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深化合作。四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依法优先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五是支持拓展海外市场。支持武汉、鄂州等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鼓励地方探索建设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活动给予补助等。
(四)着力破解中小企业回款难、维权难。包括3条措施:一是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持续开展清欠工作,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消化拖欠企业账款,强化失信惩戒等。二是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优化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等。三是推动市场公平竞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推出面向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清单等。
(五)着力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效。包括4条措施:一是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常态化推进“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分层分级联系服务中小企业等。二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县级以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200个数字化转型工作站等。三是优化升级企业服务平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提升各类涉企服务平台,研究制定政策兑现全流程工作标准,推行“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模式等。四是深入开展“一起益企”行动。常态化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将每年6月确定为“中小企业服务月”等。
编辑:梁唯雅
责编:蔡佳圆
审核:杨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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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5-05-09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返乡创业是落实中央“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中西部地区扩大投资的重要来源、促进消费的重要支撑、解决就业的重要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要求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倍增效应;以乡情为纽带,大力推进返乡创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工作方案》,并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围绕宣传发动、项目推介、园区承接、综合服务、考核评价、表彰激励等工作,提出21条具体措施,构建“创业宣传、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平台、创业服务”五创联动的支撑体系,旨在推动更多外出人员带着技术、乡情与梦想返回家乡、创业兴业,为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构筑坚实的微观基础,形成“创业带就业、就业促增收、增收强县域”的良性循环。
一、建立“两库一包”,对接返乡主体。面向1300多万外出务工人员,以480多万省外务工人员为重点,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库、创业项目库,完善产业政策及配套措施,确保精准施策。
二、拓展“六大领域”,打造创业场景。以省级重点项目为支撑,以促进产业转移升级、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社会化服务、培育农村电商、发展劳务品牌等多种方式,打造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场景,激发返乡创业活力。
三、搭建“三类载体”,优化创业空间。通过搭建实体园区(基地、街区)、数字平台和创业企业生态圈三类创业载体,为返乡人员提供丰富的创业平台和机遇。
四、畅通“三个渠道”,强化乡情感召。开展“我兴楚乡·创在湖北”推介活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设立返乡联络站,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打通创业资源与人才返乡的“最后一公里”。
五、实施“三项赋能”,提升创业能力。分层分类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双层培训,推行“导师制”,建立双创实践基地,全周期跟踪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
六、强化“三重保障”,增强返乡信心。针对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对返乡创业存在怕资金难筹措、用地难落实、市场风险大、能力跟不上的“四怕”顾虑,给予财政、金融、民生等方面支持保障。
为确保政策落地,全省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推进合力,营造全社会“敢创业、创成业、带就业”的良好氛围,让“归雁”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为推进我省支点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编辑:朱习芳
责编:胡芳华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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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5-04-07
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鄂政办发〔2024〕5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工作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及特色集群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并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工信部专门出台《“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支持各地聚焦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培优企业、做强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自2022年起已分三批培育认定30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做优中小企业、壮强特色产业,不仅事关县域经济转型突围,更是全面升级“51020”现代产业集群、整体提升支点产业竞争力的坚实支撑。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研究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强调要谋划发展一批根植性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集群、集约发展;构筑产业生态,推动绿色增长、包容增长、智慧增长。特别是全省“新春第一会”强调,要围绕整体提升支点的产业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聚链成群,培育打造3个世界级产业集群、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100个引领中部的特色制造业集群。去年我省获批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5个,居全国第8,但仍存在产业优势不突出、质量效益不明显、产业配套不够强等问题,亟待研究出台分类培育的专项方案及政策举措。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经信厅在系统梳理我省发展现状、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起草《工作方案》,大力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和县域冠军产业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
二、总体考虑
在起草《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集中发展,壮强主导产业。《工作方案》围绕省域战略规划和“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双集中”要求,对标国内先进产业集群,因地制宜选择自身有基础、发展有优势、资源环境能承载的主导产业或细分领域,打造“搬不走、稳得住”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县域冠军产业。
二是坚持梯度培育,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分类指导、梯度培育、协同发展”和“提升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规模上形成“百亿级—五百亿级—千亿级”集群梯队,在层级上形成“市级—省级—国家级”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同时,探索省级统筹、市级主导、县级主体的工作机制,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贯通、推进有力的责任体系。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政策支持。《工作方案》将培育对象定位县(市、区)有特色、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提出支持各县(市、区)集中力量打造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通过系列措施,到2027年,培育创建30个国家级、50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此外,为推动《工作方案》落实落地,省经信厅同步研究起草了“一办法”“一标准”(即《湖北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进一步规范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认定标准、申报条件及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分类分批培育,通过三年左右努力,全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三个一批”的发展格局:提升一批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形成“2525”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队;培育一批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建成3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储备一批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新认定50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初步建成“三种类型”冠军产业:即争创3-5个引领产业升级的领军型、培育10-15个比较优势突出的成长型、储备25-30个特定领域知名度较高的特色型县域冠军产业。
第二至第七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做优做强集群主导产业。支持各县(市、区)紧扣“51020”现代产业集群,在智能网联汽车、汽车零部件、特色装备、动力电池、生物医药、北斗应用、再生资源、新材料、光电子信息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拳头产品和特色产业。二是梯度培育集群优质企业。加大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每个特色产业集群选择2-3家行业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到2027年新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三是持续提升集群创新能力。健全集群多层次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体系,实施集群研发机构扩面提质计划、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牵头创建各类创新平台项目的给予省级财政补助奖励,三年内省级以上集群内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50%,各类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突破300家等。四是推进集群数字化改造升级。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数字经济示范园、创建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等,到2027年集群规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75%、90%。五是促进集群绿色低碳转型。采取推进“一企一策”节能降碳诊断、优先支持集群企业争创国家级绿色工厂、布局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等举措,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7年集群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能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六是推动集群公共平台增效提能。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支持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聚焦集群发展需求,加强中小企业公益服务,每年在全省范围内举办服务活动100场、服务企业1万家以上。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从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评估管理、营造发展氛围等四个方面进行保障。
编辑:朱习芳
责编:胡芳华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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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2-09-17
6月1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2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若干措施》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2021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从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和金融政策支持等9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要求地方政府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教育厅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会同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10个部分、24条。
第一部分(1-2条)。从深入实施协同育人计划、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等方面,进一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二部分(3-4条)。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讲堂、实施创业培训等方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让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巩固专业知识,在创新创业实战中锤炼品质、增长才干。
第三部分(5-9条)。从降低住所成本、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建设创新创业培育中心、及时开展救助等方面,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大胆创新创业,解决后顾之忧。
第四部分(10-11条)。从鼓励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加强湖北青创园(光谷)示范园建设等方面,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平台、做好服务。
第五部分(12-14条)。从减免税收、给予创业补贴、加强纳税辅导等方面,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第六部分(15-17条)。从提高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扶持资金金额、推进湖北“青创贷”金融扶持项目、发挥各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等方面,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为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第七部分(18-20条)。从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推广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设立湖北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
第八部分(21-22条)。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等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第九部分(第23条)。改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及时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市场信息和项目对接。
第十部分(第24条)。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
结尾部分,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落地实施。
三、主要特点
1.做好政策衔接。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1年10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在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服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一批创新性举措。在制定《若干措施》时,注重做好政策衔接,既在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上出实招,又充分吸收已有政策措施中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硬招,构建完整的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链条。
2.树牢鲜明导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是为了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大学生需求,牢固树立支持创新创业的鲜明导向,聚焦建强师资队伍、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推动成果转化、注重赛事引领、优化信息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落地率,力求吸引更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创业。
3.强化责任落实。《若干措施》覆盖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对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归属,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编辑:刘 卫
责编:姚 盼
审核:敬 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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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1-08-10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21〕3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全省区域发展布局暨县域经济工作推进会召开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各位“链长”带头示范,深入调研,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分链方案;各牵头单位和各市州积极行动,省农业农村厅抢抓机遇、强化服务,全省上下大抓农业产业化的氛围已经形成。为加快推进《意见》落地落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三个部分,主要围绕《意见》进一步量化、细化、实化进行安排,对十条产业链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围绕“七化”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机制”“十大农业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等工作职责,以形成有力工作抓手。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到2025年各产业链产业规模、龙头企业、品牌培育等主要目标,总体目标与《意见》保持一致,同时鼓励“跳起来摘桃子”。
第二部分是工作措施。主要是7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
(一)以规模化增强龙头带动力。一是扩大优质原料基地规模。分别明确优质稻、优质油菜、柑橘、蔬菜等十大重点产业优质种养基地规模。二是培育壮大头部企业。明确每条产业链培育5家左右头部加工企业。三是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
(二)以科技化增强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强农业重大科研平台建设。集中力量建设湖北洪山实验室等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二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解决一批产业链发展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三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国家级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省级龙头企业都有科技和人才培养支撑单位。四是解决种源“卡脖子”问题。
(三)以标准化增强安全支撑力。一是推进生产设施标准化。柑橘精品果园率达到10%,创建30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二是推进生产加工标准化。构建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标准化体系,创建10个国家级、5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三是推进产品质量标准化。力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全覆盖。
(四)以品牌化增强市场开拓力。一是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力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达到20个以上。“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继续领跑全国。生猪、茶叶、禽蛋等产业跻身所在行业全国十大区域公用品牌之列。二是打造企业产品品牌。每条产业链至少培育3个以上全国知名企业品牌。三是大力推介品牌。坚持以地域产生品牌、品牌影响地域,提高湖北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辨识度。
(五)以集群化增强链条聚合力。一是打造平台聚链。二是推进集群成链。加快建设潜江小龙虾、三峡蜜桔、鄂西北香菇和鄂西南武陵山茶等国家级产业集群。三是加快融合延链。培育10个以上休闲农业重点县。
(六)以多元化增强投入保障力。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二是用好财政资金。三是创新金融支持。对新挂牌或上市的龙头企业,给予50%的额外奖励。探索开展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和订单融资。四是激活社会投资。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探索推广乡村产业发展“点状供地”模式。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七)以国际化增强产业影响力。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用国际化的视野和标准,推进农业产业走出去,实现买全球、卖全球。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扶持建设5-10个境外农产品营销平台、3-6个农业技术合作平台。构建农产品市场流通新格局。
第三部分是工作保障。从完善机制、加强调度、强化评估三个方面,对链长、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产业链牵头单位、专家团队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以更好推进《工作方案》落实。
三、主要特点
《工作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明确工作思路。以“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群化、多元化、国际化”“七化”为主线,形成7个方面22条措施。明确链长、联席会议办公室、产业链牵头单位、专家团队的工作职责,建立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聚焦短板弱项。我省农业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有3点,痛点是大龙头少、难点是大品牌缺乏、堵点是产业链不完整。《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从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到推进落实,都聚焦短板弱项,围绕消除痛点、解决难点、打通堵点来落实。
(三)做好两个衔接。《工作方案》对标《意见》,重点是围绕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落细。一是与《意见》衔接,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细化,更有操作性。二是与十大产业链分产业链行动方案衔接,对十大产业链工作方案中重点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举措进行了突出和强调。
编辑:胡芳华
责编:刘 卫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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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台时间: 2020-12-23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组织起草并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现就规划有关情况做如下介绍:
一、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高度重视,要求我委牵头制定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为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委联合共建智库开展研究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高校、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实地调研了30余家我省人工智能技术支撑、产品服务、应用场景等重点企业,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高校、企业和地方意见,同时结合疫情催生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国家关于“新基建”的工作部署,及时更新了相关内容,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于8月25日正式印发该规划。
二、编制思路
规划编制中我们主要遵循“四个注重”:
(一)注重对比研究。注重跟踪研究全球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最新动向,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注重研究国内人工智能发展情况,全面对比分析各省市发展重点,结合国家总体部署,凝练湖北特色。
(二)注重结合实际。注重发挥产业优势,立足于我省在机器视觉、语义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领域的技术基础,充分发挥我省图像识别、无人驾驶、智能交通、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应用创新型企业的作用;注重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依托武大、华科大、理工大等高校相关专业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结合湖北实际,对全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创新生态营造进行总体部署。
(三)注重突出应用。相较于北京、深圳等国内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湖北拥有丰富的生产、生活服务应用场景,特别是这次疫情,进一步催生了对人工智能的应用需求。《规划》坚持以应用促发展,聚焦工业、农业、健康、教育等10大领域,系统谋划了我省人工智能特色应用场景,推动智能产业化、产业智能化。
(四)注重落地实施。聚焦主要问题和企业诉求,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开放合作、发展氛围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可用管用的配套措施;围绕应用场景落地、核心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营造等方面,设置了11个专栏,提出了11大工程,保障相关重点任务和政策落地实施。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湖北省实际应用场景广、产业生态体系全、研发基础能力强的独特优势,以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应用驱动、产业引领、开放创新的原则,将湖北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新高地。到2030年,构建成熟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形成关键技术领先、特色应用引领、软件硬件均衡发展的产业体系。人工智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成为湖北新的经济支柱产业。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18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2万亿元,形成50家以上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
第二部分为拓展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场景,包括加速融合助力供给侧改革、广泛应用提升民生保障、强化提升促进政务增效等3个方面,智能制造、智能农业、智能商务、智能健康、智能文旅、智能教育、智能环保、智能政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等10个重点应用场景,加快人工智能在经济生产、人民生活、政务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提升湖北省社会生产效率和民生保障水平。
第三部分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发展,包括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智能产品、加快企业体系形成、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等4个方面13项具体任务,要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坚持人工智能研发攻关、产品应用、产业培育和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技术供给和市场需求互动演进,以技术突破推动领域应用和产业升级,以产业集群促进资源配置和产业生态优化。
第四部分为营造开放创新发展生态,包括建设协同创新研发平台、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建设开源共性技术生态、构建人工智能人才高地、打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6项任务。通过整体提升人工智能行业创新支撑能力,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研发成本,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研发平台,搭建数据开放平台、开源开放共性技术平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才要素等创新资源集聚。
第五部分为实施保障措施。《规划》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在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由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牵头的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强化政策支持,建设开放、包容、多元的创新生态和资源高效流动的制度环境。组织实施重大专项,审慎包容监管,不断优化产业发展融资环境。基础设施保障方面要推动人工智能“新基建”,加快5G、宽带、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和开放。深化开放合作方面要构建链接全球人工智能高端创新资源的合作网络,畅通与国内外知名创新中心、协会组织和行业机构的交流渠道,鼓励省内企业与国内外相关企业、高校院所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研发合作,促进产业和应用协同发展。
四、创新特点
《规划》有四个创新特点:
一是明确分阶段细化目标。《规划》提出了到2022年、2025年以及2030年的分阶段细化目标,建立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目标体系。其中,定性目标主要包括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场景打造两个方面,定量目标主要包括产业发展规模等。相关目标的提出,主要基于我省现实基础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也参考了国家规划及相关省份的目标规模,并同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
二是明确分层次产业发展任务。《规划》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从关键技术、重点产品、企业体系、空间布局等四个方面分层次全方位推进产业发展。其中,关键技术研发包括基础理论研究、核心技术攻关等两个部分;重点产品培育包括智能控制产品、智能芯片产品、智能制造产品、智能家居产品及智能建造产品等五个方向;企业体系打造包括优势企业壮大、创业企业培育、领军企业引进等三个重点;空间布局优化包括拓展新空间、打造光谷龙头、建设示范园等三个层面。
三是重视人工智能安全保障问题。当前,全球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国内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方面起步虽晚,但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潜力巨大。《规划》结合湖北现实基础,在第四部分营造开放创新发展生态中,明确提出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注重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强化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建立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认证制度等。
四是强调基础设施支撑重要性。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机遇的基础保障。我省发展人工智能,必须注重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同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带来的红利。因此,《规划》对推进人工智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了专门部署,旨在推动构建泛在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湖北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发展。